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治理步伐》已经第32次部常务集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7年1月24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治理步伐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增进公正竞争,昌盛建筑创作,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执规律则,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种种衡宇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运动,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运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运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运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规模和规模标准凭据国家有关划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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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果真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接纳设计计划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凭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计划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计划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 果真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招标通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点、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步伐等事项。
第八条 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计划设计、开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担负开端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 勉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凭据条约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欠亨过招标方法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 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计划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差别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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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纳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配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担负的事情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担负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须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体例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缺乏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作出回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运动。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体例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限最短不少于20日。
第十四条 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加入海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凭据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凭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体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十六条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卖力。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计划评标时,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关于技术庞大、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也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巨匠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加入评标。
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加入评标委员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反对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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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凭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要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接纳设计计划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切合城乡计划、都会设计以及宁静、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功效、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
接纳设计团队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组成、人员业绩、人员从业经历、项目解读、设计构想、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完成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不凌驾3其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接纳设计团队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业绩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凭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接纳设计计划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计划不可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划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实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果真专家评审意见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条约。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计划的,应当征得提交计划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建筑工程设计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的治理。
建筑专业专家库应当按建筑工程类别细化分类。
第二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应当加速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建设,增进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信息化监管。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以不对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配合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责令纠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条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不切合本步伐划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责令纠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凭据划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简直定违反本步伐划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责令纠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相应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责令纠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负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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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负赔偿责任;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组成犯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对单位直接卖力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钍�5%以上10%以下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内加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告,直至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加入评标的有关事情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分通报批评并取消担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加入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步伐划定,对应当反对的投标不提出反对意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按期限内加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分取消其担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第三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有关职能部分的事情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组成犯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参照本步伐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步伐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18日建设部公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治理步伐》(建设部令第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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